校庆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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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庆公告

关于征集70周年校庆档案资料及校友回忆故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年05月09日 19:53点击:[]

七十年风雨兼程

七十年桃李芬芳

中原工学院的蓬勃发展

离不开校友们的关心与支持

我们诚挚邀请每一位

与中工有过羁绊的你

讲出你与中工的故事

一张照片、一段视频、一篇文字

让我们在记忆里重逢

共赴校庆之约

一、征集时间

即日起开始征集,长期有效。

二、征集范围

中原工学院自1955年建校以来形成的有收藏、展览、研究价值,有纪念意义的文献实物和档案资料。

1.历年学校领导、教授、院系部处负责人、教职员工的传记、专著、手稿、书信、照片、题词、奖状、聘书,以及有纪念意义的教学、办公及生活用品;

2.各个时期上级领导、中外名家来校视察、参观、访问或演讲的文稿、照片、音像、题词以及新闻报道等;

3.各个时期本校师生编印的教材、图书、讲义、期刊、纪念刊和印刷品;

4.校友自传、事迹介绍或相关论著、实物、照片、音像等,以及校友个人创作、收藏的重要作品与实物;

5.有代表性的教学教具、证章、校徽、票据、奖牌实物或者照片等;

6.其他以上未详细列及、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重要相关文献实物。

说明:凡捐赠照片、音视频资料,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主要人物姓名和职务等。

三、征集方式

1.无偿捐赠。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,可直接向档案馆捐赠原件或提供复制件。凡捐赠档案资料,经档案馆及相关人员鉴定,符合馆藏标准的,学校向捐赠者颁发《捐赠纪念证书》,并将展品登记造册,永久收藏,展出时标注捐赠者姓名。

2.寄存保管。对暂时不愿意向学校档案馆捐赠、移交的档案资料,特别是珍贵的档案资料,经本人同意,经过档案馆及相关人员鉴定后,资料所有者自愿将收藏的展品借予档案馆展出或保管的,寄存资料(展品)所有权不变,档案馆和所有人签订借用和代管协议。所有人有权在自己需要的情况下收回资料展品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秦老师 韩老师

办公电话:0371-69975812;0371-62506938

电子邮箱:zygxydag@163.com

联系地址:中原工学院档案馆(龙湖校区3号组团楼D125室、D121室)

邮编:45119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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